合同签好了。
从昨天下午三点半,一直修改到晚上七点半,才确定签下。
这过程中,有一点讨论得比较久:
就是甲方要不要也拿底薪。
甲方是这样说的:“总经理拿N仟元,董事长不要说比总经理高,但是也不能低吧?”
我一开始听着,没多大毛病,但总不想一下就答应下来。
于是就是说:“先把要改的全部改掉,这点,我再想想。”
后来想通了,我直接就拒绝了甲方的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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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建议甲方拿业务提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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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实际情况,甲方是不需要常常到公司,因此甲方在做什么,其实我是不知道,唯一可考核的就是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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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我不一样,一旦确定下来,接下来马上要做的是:把配套的人和物都配齐。因此,我是必须有严格的上下班。
经过协商,甲方接受了我的想法。
另一点就是,甲方说,你不能白占了公司30%的股份,这家公司从2010年就注册,在本地也经营了好几年,虽然现在没有实际多少资产,但是隐形品牌资产等等,都是公司的价值。
这点,我倒是也接受了甲方的观点,同意以一定金额,购买30%的股份。
但同时也协商好,如果中止合同,30%的股份,由甲方回购。
这一点上,其实双方都有顾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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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怕我,把公司的股份随便卖掉。以他说的就是:“这点钱,就是个意思,是合作所必须要接受的,但是绝对是白菜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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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呢,则怕万一经营不下去,我拿着股份也没意义,也怕折了入股这些钱。
不过,既然要合股合作,除了相信自己的眼光外,肯定还是要承担一些未知的风险。
从上面这两点上,给我很大的感受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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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行为真的是很复杂,会有很多你以前不曾感知到的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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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纸合同签下去,你有时候无法判别,它是否会带来其他的你不曾料想到的危险。
到此,合同的事就完了,就是说:解决了“人”的事。
那么接下来就得考虑,公司如何发展的问题了,就是说: “路”要怎么走。
这一点,最近我在看一部电视剧《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》很有感悟。
这部电视剧讲的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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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大革命,以“阶级斗争为纲”,那么就是整个国家的人和事都围绕着:你姓“社”,还是姓“资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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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一不小心说错话或做错事,被扣上这顶帽子,要么撤职,要么入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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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大家不敢做事,不敢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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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个国家的人民生活水深火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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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小平出来后,提出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”,后来就是经济开始发展起来。
这部电视剧给我很大的感悟是: 路如果选错了,那么你越是努力越是效率,那么你就错得越多 。
但是在对于”路“的选择上,我们没有达成共识,需要再进一步沟通。
且看下回分析吧。
如果你没有看懂来龙去脉,可能你没有看前面那篇 有个程序猿要去当CEO了:(一)事情始末